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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有导演看上了我的故事(第2页)

陈启明翻看了一下菜单,“来碗卤肉饭就行!”

倒不是陈启明不想点好的,而是他时间不多。

这里距离公司足有二十多公里,他这边如果不谈快一点,他回去可能就得冒黑。

所以,他想尽快把剧本的事谈妥。

让服务生上了份卤肉饭,陈启明也不在意何平,直接开吃。

一边吃,他一边询问,“何导,你打算出多少钱买这个剧本?”

来的时候,陈启明不是没有想过借此机会让何平给自己一个角色,让自己参演这部电影。

但思来想去,他觉得还是算了。

除了他觉得何平不会愿意外,还有一个原因则是这个戏并没有适合他的角色。

《十八》这个戏的故事讲述的是一个中年人带着妻儿出门旅行,路过一个小山村后,被村里的古庙前围在一起赌博的人吸引,他也跟着参与进去,并越赌越不想走,妻子生气的独自离开,留他一人独自留在村里,每就在这个村里瞎混,跟赌。

期间,看似平静的小渔村暗潮汹涌,大6来的偷渡客,经营赌场的角头老大,权威迷信的村长,不问是非的派出所主管,成偷人的旅社女,暗藏不安全感的老芋仔……。

整个世界的污秽仿佛在一瞬间降临到了这个小村庄里一样。

这期间,主角被殴打、监禁、遭人污蔑、受人陷害,却仍不打消他根植于此的决心。

最后,他直接被一个一直视他为偶像的十岁小孩给放逐到了海上。

这是一个很压抑的故事,它清楚的描述了这个时期宝岛的下层人士的常态生活。

主角其实也不是一个傻子,也不是染上了赌瘾,其实,他就是一个受不了生活的压力,追逐所谓心中净土的人。

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文艺戏,按陈启明在梦中看到的那些片段,这部戏甚至可以称之为禁戏。

禁戏,虽然容拿奖,但陈启明不太希望自己掺和进去。

刘慈伟曾跟他说过,他有大好前途,一定要珍惜自己的羽毛。

特别是现在他还没被大家接受的时候。

如果在自己的形象没有被人认可的情况下,他去拍这种明显压抑且带色情,带暴力的戏,他很容被定位在这个位置。

因此,他放弃了向何平提加入剧组的想法,只把这当成一个纯粹的剧本买卖交。

“你是人,我给不了太多,十万台币,这是我的底线,你如果想加,我也不会愿意!”

何平喝着酒,开口说道。

虽然他很喜欢这个剧本,但说实话,如果价钱太贵,他一样会弃之不要。

“十万啊!”陈启明点了点头,没有犹豫,“可以!就十万,不过我希望何导能在电影的编剧一栏加上我跟曾宝仪的名字。”

像何平这种导演,他们是非常喜欢改剧本的。

陈启明断定,剧本到了他手上,他肯定要改。

但改了以后,编剧一栏恐怕就很难再有陈启明跟曾宝仪的名字了。

所以,他特意提了这个条件。

“你放心,就算是看在曾宝仪的面子上,你们的名字我也不会动!”

何平笑道,随后他直接拿出一个袋子递给陈启明,“这是十万块,你可以点点。”

陈启明接过袋子,大致看了一下,点了点头,“是十万!”

其实他根本不知道到底是不是十万,但他觉得对方应该不至于做假才对。

“ok!既然这样,咱们就人财两清了,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将钱给了陈启明,何平拿出了一份提前准备的合同,双方签好以后,何平直接站起身说道。

目送何平离开,陈启明又看了一眼目前的钱,总觉得有些不真实。

太简单了。

他就像是直接过来拿钱的一样,对方甚至都没跟他探讨一下剧情的想法。

“看在曾宝仪的面子!”陈启明想起何平刚才的话语,心里已经有所猜测。

这曾宝仪的家庭背景恐怕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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