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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第96章(第3页)

他打定主意道就做腌笃鲜!

……

腌笃鲜是江苏地区的特色菜,来源于徽菜,后来演化成了上海本帮菜。“腌”指的是腌制过的咸肉,“笃”是小火慢炖,而“鲜”则是指各种鲜肉,鸡肉、蹄膀、小排,都算在内。

不过,每家做腌笃鲜的方法不同,最后的成品以及味道也各不一样,莫文远是跟师父学的,他倒是从未听师父讲过“正宗腌笃鲜”诸如此类的说法,但他却保证,自己做的腌笃鲜,味道很好。

他的厨房俨然一块独立的,美食的天地,所有的食材都可以找到,腌笃鲜滋味很美,食材却不稀有,兴致来了,想要做菜了,就能找到食材。

“笋干、排骨、火腿、百叶……”莫文远一边清点一边盘算,做这道菜,其实用嫩嫩的春笋更好些,现在天寒地冻的,没有地方给他找春笋,只能用笋干来代替。

笋干也有笋干的好处,放在汤中可以称为最好的汤水的载体,唯一的问题就是要牺牲一小部分鲜嫩的口感。

等等……

莫文远福至心灵,在角落里扒拉了一阵子,翻箱倒柜出了一坛子,打开之后嫩生生的笋呈现在他面前。

腌制的笋与空气隔绝,长期保持香滑爽脆的口感,一口咬下去脆生生水灵灵的。

莫文远挑出来一条咬了一口,摇摇头,好吃是好吃,怕是与腌笃鲜不太配。

但他并不气馁,先前收笋,他腌了好几罐子各种口味,此时一种一种尝过去,总有合适的。

最后莫文远勉为其难选择了咸味的腌笋,这坛笋最接近于原味,便是放在腌笃鲜中也绝对不会串味,若是与火腿放在一起炖也绝对不会出问题。

大砂锅炖腌笃鲜,许久未出场的易牙鼎再度彰显存在感,只要有他在,莫文远从来就不缺合适的锅物。

火腿是他自己做得,吃起来有点像是驰名中国的金华火腿,咸味不是很重,小火慢炖正合适。如果是太咸的肉,在开始炖之前还要用水浸泡去点味,否则腌笃鲜中咸会占据绝大部分。

排骨先用热水煮了,随即将血水撇干净,煮时加入葱姜,去掉腥味。

粉嫩的排骨与切成小块的火腿一起放入锅中,姜片换新,料酒加倍,,装了八角、没有研磨的胡椒等物,小葱在水烧开半小时后扔了进去,等到最后成果出来前再捞出来。

肉类要炖煮的时间长,而提鲜的笋则是后下的,他先用清水把干笋泡了,随后又把盐笋率先用水煮了一遍去味。

看火候差不多了将两物一同丢进砂锅中,伴随着咕噜咕噜的水声,从小孔中透出直冲云霄的白烟一块儿炖煮。

这腌笃鲜要烧大半天才出锅,也不知怎么的,味道就顺着堂前一路飘出去了。

……

大堂正值午市,乃是一天中最忙碌的时候,此时此刻,空气中弥散着各种饭菜的香味,有浓烈的,又不浓烈的,有呛人的,有清淡的,老饕身处其中,正如同有人在姹紫嫣红开遍的春日花园中游览,心旷神怡。

大凡是老饕,总有灵敏的鼻子以及更加灵敏的舌头,他们在食肆持久了,口尝百味,鼻子也记住了各色香味,本事高的甚至能从大杂烩中判断出邻桌点了什么菜。

忽然,一股全新的,并且具有压倒性韵味的香气,静悄悄地混入大杂烩中,敏锐的食客嗅嗅鼻子,立刻道“什么味儿啊!”

“什么什么味?”

“我从未闻过!”

“你怕是傻了,此乃食肆,吃食众多,难不成还能一个一个闻出来?”

这话没说多久,话者的脸就被打得啪啪作响,因为不仅是那鼻子像狗一样的老饕,剩下人也接二连三闻到吃食之滋味了。

脸熟的贵客对伙计招招手道“你们大郎在做何吃食?”仗势如此大,绝非寻常人做得出。

伙计道“正在令人去看,我等也不知。”

后厨的门被敲响了,莫文远道“何人?”顺手推开了门。

伙计一边小声而急促地呼吸,试图吸入更多香气,一面不忘本职任务道“大郎你做何吃食,怎会如此香?”

莫文远愣道“大堂都可闻到?”

见伙计点点头他哑然失笑道“此物乃腌笃鲜,不卖,你如此回食客便可。”语毕,门又刷的一声关上了。

伙计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才按捺流连忘返之心,回到大堂,甫一掀开帘子,众人盯着他炯炯有神,皆在等待回复。

“大郎言吃食名为腌笃鲜,不可买。”

“哎”沉重的叹气声齐刷刷从众人口中吐出,尤其是好吃的,垂头丧气,连碗中的菜都变变得不香了。

真想吃一口啊,哪怕一口都可以!

……

香气惊天动地,羊不可不现,当即便闻香而来,如同门神一般守在后厨之门口。

莫文远听见声音,直接道“进来吧,差不多可以吃了。”

说完后双手持湿抹布,直接端起大砂锅往矮桌上一放,大黑羊端端正正坐在矮桌旁。

蹄膀不必多说,乳白色的外皮搭载红色的肉上去,皮摇摇欲坠,不知何时便会脱落,而浅黄色的千张结则位于最下方,只有八分之一浮现在水面上。

就像一座巍峨的冰山。

羊连碗都来不及拿,抓起勺子便迫不及待一尝鲜,乳白色汤汁被送入口中,最先感觉到的乃是火腿的鲜美。

不,不仅仅是火腿我,蹄膀与排骨的滋味略有不同,然鲜肉之味融化在汤中,笋干火腿带有淡淡的咸味,葱姜给汤品注入了新香气,而胡椒的辣更是点睛之笔!

还没有吃肉,光是基地的汤料已经俘了大黑羊的身心,让他欲罢不能!

本章节内容由手打更新

大黑羊“咩咩咩咩咩咩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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