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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乱臣贼子与达成共识(第1页)

在大燕,6战仍以步兵为主。

骑兵只能用弓箭充当辅助角色,或者负担侦察、骚扰、破袭敌军粮道和后方等辅助任务。

但是大燕北部的游牧民族则以骑兵兵种为主。

历史上,其骑射、游击的战术形态令他们在后期与大燕的战争中几乎势如破竹。

冲破边塞,一路南下,直抵陇水,一度攻陷了盛京。

而诸王之乱中的所谓大赢家太川王所据地盘也是以陇水以南为主。

可以说,在大燕正式宣告覆灭之后,这片辽阔土地就形成了南方中原政权与北方游牧政权、以陇水为界相互对峙的局面。

未来想对抗异族的骑兵,楚襄就得打造一支战斗力更为强盛的骑兵。

系统的军事课上介绍过,异族的骑兵战术与其松散的权力结构有密切关系。

其具有极大的机动性和不可捉摸性,早期以劫掠为主,几乎不会与大燕戍边的队伍正面对抗。

也就是说,他们不具备统一性和纪律性,尚且没有形成在强权高压下为君主浴血奋战的概念。

而楚襄想打造的骑兵便是以机动性和不可捉摸性为主,同时兼备统一性和纪律性。

而这二者也是后世骑兵冲阵战术得以在战场上挥作用的基础。

如果有这样一支骑兵,不仅能对抗北方异族,将来诸王混战,她也能掌握先机。

复刻一番异族铁蹄踏碎中原的原历史。

楚襄无法将自己的想法托盘而出,只能委婉道:“辽东郡周边异族环绕,往年时常来犯,与其让辽北军被动防守,不如主动把这些隐患一一拔除掉。”

霍浔眉间闪过厉色,转瞬又拧到一块:“但辽东郡没有矿场,无论是打造兵器还是马具,都缺乏充足的矿石来源。”

战马什么的,虽然也欠缺,但还有相对比较容易的获取渠道。

可矿石就没那么简单了。

楚襄原也为了采矿的事情头疼,她现在提出来,自然是有了解决办法。

“原先是没有的,但柴云的出现,倒是给我点明了方向。”

“柴云?”

霍浔诧异道,“这和柴云有什么关系?”

“一本地理志中曾提及,奚族擅采矿——柴云的母亲就是奚族人。”

所谓地理志,其实是楚襄在商城购买的《辽东民族通史》。

奚族此刻还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部落联盟阶段,相聚而居,以捕鱼和狩猎为生。

猎物是他们与辽东郡人交换物资的重要物品之一。

除此之外,他们还生产熟铜。

位县——后世称之为位县,此时还不算是一个城池,只是奚族人聚居的地方。

奚族的先人无意中现了铜矿,在多年的生存摸索中,总结出了生产熟铜的经验。

但由于交通闭塞,与世隔绝,熟铜只少量的运往辽东郡与更东边的域外岛国。

只是楚襄一不小心灯下黑,只想着别州的官营矿场,一时间竟忘了与辽东郡相邻的奚族。

直到柴云的出现,提醒了她。

要是能将奚族的矿工请来开矿,加上她从旁指导,倒是省了从零开始培养专业人员的麻烦。

比起陌山北麓的箛族、以及更北边的丹族九部,东北边的奚族是最为温顺和善的一支。

因为他们地理位置相对靠南,虽然以渔猎为主,但也有充足的自然条件展一些农业。

故而侵略性没有那么强。

问题是,奚族人愿意背井离乡南下吗?

虽然他们会与辽东郡的部分县城交换物资,但更深入的往来是没有的。

此时与后世的大一统不同,中原人与异族之间还保持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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