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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你怎么知道我是重生者(第1页)

在跑完了广东(还好,广东人不吃福建人)之后,路明绯再次飞往成都。

她已经开始感觉明显的精神疲劳了,一方面在好几座城市飞来飞去休息的时间少,还有一方面则是每天问重复的问题,问个一百遍后没有人会再想听见这个问题——而且更加重要的是,虽然要出去招生赚实习课学分,但是问题在于,现在也是期末了啊!

等到她一会去就会有十个八个ddL疯狂追赶她,现在虽然还不到截止日期,但是这些论文作业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样悬在她的头顶,随时可能落下来——她这辈子可是要赚到奖学金的,别的不说,总得给“热队”的弟兄们做个榜样吧?

希望龙德施泰特教授耗子尾汁,不要再给她挂科了!

她刚刚下榻索菲斯锦苑宾馆,这是成都排名第一的五星级酒店。本来她还打算故伎重演去连锁酒店入住节省经费,结果被抠门的财务主人曼施坦因教授告知,他很喜欢节俭的孩子,能给校董会省很多钱。

然后路明绯就意识到,原来钱花不完是不可以自己揣着的!

靠,真是上当了,她单单知道有老学长老学姐用这种方法挣外快,没想到今年竟然查的严格起来了!没有用完的任务基金竟然不能提现?真是岂有此理!

对此曼施坦因教授只是说,最近校董会在搜查昂热校长的把柄,她这个粉丝团长自然当其冲,不要做出这种“贪污”的事情才好。

路明绯当场气得骂娘,骂完之后决定去住最贵的酒店——你不是说花不完的不能自己揣着吗?那老娘我还省个p啊,该花花,该玩玩!

虽说花的不是自己的钱,但路明绯前世到底是抠唆了那么多年,养成了穷人的习惯,不会享受。她现自己还是喜欢大排档,还是喜欢廉价又美味的蜜雪冰城,怎么都改不了。

要是恺撒公子看见了,一定会说“这种庶民的食物怎么能入得了我加图索家族未婚妻的口”。

哦,对了,她几天前退婚成功了。

原因无他,就是她当着恺撒的面剪断了意大利面,还煮得像稀粥一样软,而且还用香菜代替了玛格丽特披萨上的罗勒叶。

她万万没想到这能如此激怒意大利人,以至于恺撒完全丧失了贵公子的矜持,像个疯子一样大呼小叫。而且听诺诺的说法,恺撒为此要休妻,而家族中的长老也为香菜披萨和煮得稀碎的意面勃然大怒,有一个甚至被当场气噶了。

万万没想到香菜和煮烂的意面还有这等神力。

“我要二十个串,麻辣!”路明绯一边喝着冰镇柠檬水,一边对着摊主说。

“好嘞!”摊主也不含糊,红红的辣椒粉像是不要钱似的往上刷,看得路明绯都有点惊悚了——这是正常的麻辣吗?还是她搞错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磁性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姑娘是外乡人吧?我们四川人能吃辣,这里的麻辣可不比别的地方,一般人吃了可是要拉肚子的,别怪没人提醒过。”

“哼,我哪有那么脆弱...”路明绯一听,以为是人家瞧不起自己,心说真男人就要吃最辣的才爽快,结果一回头就被对面人探照灯似的黄金瞳吓了一跳,连凳子都翻倒在地上,“哎哟妈呀,你吓死我了!”

她的对面坐着一个男“人”,不知是皮质还是丝绸的贴身黑色裤子和装饰着金色饰物的黑色皮靴,暗红色的丝绸衬衫揭开三颗口子,露出下面繁复血红色花纹的冰山一角和苍白的肌肤。他虽然瘦但是并不虚,而是那种长跑运动员的矫健修长,布料下面的肌肉中蕴藏着可怕的力量。

他同样苍白得像是从来不曾见光的双手放在油腻腻的桌面上,修长灵活的手指因为长期使用某些工具而布满老茧,左右手的中指疑似因为握笔刻刀而微微变形。

“放心我不是鬼,我今天也不是来索命的。”他骨节分明的手指轻轻敲击桌面,震感传递到路明绯的指间,让她意识到,对方确实是实体的。

但是当路明绯点亮自己的黄金瞳,用来对抗来自对方的黄金瞳的压力时,不禁皱紧眉头。

“你的眼睛怎么了?”她有些忐忑地问,虽然感觉自己多少已经知道答案。

他的左眼上笼罩着一层看上去就很吓人的白翳,以至于原本应该耀眼的金色都变得暗淡朦胧。眼皮上有一道银白色的疤痕,这道伤痕让他这只受伤的眼睛不能完全睁开,面部的不对称让他看上去有些惊悚。

路明绯下意识想要去触碰他的伤痕,却在一半时如触电一般,猛然缩回了伸出的手。

如果她还认为对方是她的老朋友老唐,那未免也太天真太愚蠢了。上次他们分别的时候,诺顿就已经警告过,下次见面不再是朋友而是敌人。而且更别说卡塞尔学院用鱼雷把他炸了个半死(估计眼睛也是在那个时候弄伤的),还活捉并且日夜折磨他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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