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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突厥少年(第1页)

突厥是继匈奴,鲜卑,柔然之后中国北方草原兴起的又一个强大游牧民族。唐代史书《北史》记载突厥乃是匈奴分支。相传一匈奴部族被邻国消灭,有一男孩年幼,敌人不忍杀之,便砍去孩子双脚丢弃荒野。后一母狼喂食此小孩并在男孩长大后与其交合生育十子。其中一子名阿史那者最为贤明,这便是突厥人的最早祖先,突厥人遂都姓阿史那。突厥人先后征服铁勒,柔然,高昌,吐谷浑,和白匈奴,甚至一度同波斯的萨珊王朝进行战争。而后强大的突厥走向分裂,直到公元745年,回鹘领骨力裴罗联合唐军击败突厥白眉可汗,自此突厥退出了中国历史舞台。一部分突厥部众投降了回鹘,另一部分则依附了大唐。投降的突厥人主要被安置在幽州一带,与汉人,契丹人和奚人杂居。虽然远离了战争,但是民族的冲突在这里还是无法得到解决。加上开元盛世之后的李隆基日渐沉溺于声色犬马之中,各地风气日渐腐化。时有边关将领肆意抢夺欺凌少数民族,更有甚者杀良冒功,屠杀无辜少数民族而后诬告他们造反,从而骗取朝廷粮饷。

夕阳把天空中的云彩照射得血红,仿佛整个世界充满了血腥的味道,远处传来令人胆寒的厮杀声。

一个年轻女人抱着他踉踉跄跄的朝河边跑去,身后还有几个拿着剑的人追赶,女人哭泣着把他同一个小篮子一起扔进了河里,他拼命地哭喊,伸出手想要抓住女人,可是女人犹豫再三也没有伸出手把他拉住,伴随着女人的哭声,他只记得自己越飘越远,女人的脸越来越模糊……

这个梦境,十岁的阿史那志明已经不知道多少次梦到了,每次醒来,他都拼命想记住那个女人的相貌,可是他总是记不清楚。

作为一个十岁的小孩,他也许还对亲情没有什么太深的概念,但是看到其他的孩子可以骑在父亲脖子上玩耍,饿了可以扑到母亲怀里撒娇要吃的,阿史那志明从心底里羡慕他们。

万幸的是,他有一个对他疼爱万分的祖母阿史那素兰。阿史那素兰的丈夫早年战死沙场,只剩下她一个人独自生活了很多年。

十年前的一天,阿史那素兰正在河边洗衣服,突然看到一个小篮子从远处飘了过来,于是她就把小篮子打捞了上来。

不看还好,一看吓了一跳,篮子里边竟然躺着一个大胖小子。更奇怪的是,小孩胸口赫然印着一个血红色的狼头印记。阿史那素兰急忙试探了一下小孩的呼吸,所幸小孩还活着,只是呼吸有些微弱。

经过阿史那素兰的仔细检查,除了包裹小孩的襁褓,篮子里还有一枚做工精美的狼头扳指。由于阿史那素兰的丈夫早年从军,她依稀记得这种戒指只有突厥族的高级武士才能佩戴,看来这个小孩子的身世还不简单。

来不及细想,善良的阿史那素兰不忍心再次遗弃这个小生命,于是当即决定把他带回家尽心收养。看着一天天长大的小孩,阿史那素兰的心里说不出的高兴,至于他的身世,只能以后靠他自己去找到答案了。

如今正是公元745年的深冬,可想而知,河北道幽州的天气是如何的寒冷,出来撒泡尿都能瞬间结成冰。阿史那志明从梦境中醒来,看了看窗外刚刚蒙蒙亮的天,虽然他很不情愿从被窝爬起来,但是祖母已经起床了,他又怎能忍心自己躺着睡觉呢?

祖孙二人生活的很清贫,阿史那素兰平日里自己种些粮食,闲下来就会去大户人家做些洗衣缝补之类的短工,勉强够二人度日。

阿史那志明长相普通,体格在同龄人当中算是中等,也算不上是那种很机灵很讨人喜欢的小孩。但是他是个懂事的孩子,他懂得爱护祖母,这个世界上他唯一的亲人。所以阿史那志明会主动帮祖母做些事情,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自己能够快快长大,能让祖母和自己过上好的生活。

每当祖母出门的时候,阿史那志明基本上就是在家里喂喂鸡,或者跟着同族的小伙伴们去打猎。不过毕竟他们尚且年幼,运气好的话也就是捉只山鸡或者野兔之类的。

二人简单地喝了些粥吃了几口咸菜,阿史那素兰就出门去了,如今年关将近,大户人家免不了要隆重准备一番,所以这段时间阿史那素兰特别忙碌。

祖母走了以后,阿史那志明就用他那多处冻烂的小手抓了一把糠喂鸡,他一边喂,一边自言自语地说道:“小鸡小鸡快快长大吧,长大了多下鸡蛋,这样祖母就不用那么忙碌了。”

刚刚喂完,只看到一个皮肤黝黑,满脸憨厚的小孩跑进了阿史那志明家的院子,嚷嚷着说道:“哈哈哈,志明,走,今天咱们去城里市集看看热闹去,据说很多大户人家邀请戏班子表演呢。”来人正是阿史那志明最要好的小伙伴阿史那长峰,也是突厥族人。

阿史那长峰为人厚道,跟志明甚为投缘,二人基本上是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平日里二人喜欢一起进山抓点小动物,或者就是一起躲着看些历史书籍,二人都十分喜爱历史故事。如果阿史那长峰的父亲有时间,还会时不时带着两人进山练习打猎的技巧,所以二人对弓马骑射也不陌生。

突厥是继匈奴,鲜卑,柔然之后中国北方草原兴起的又一个强大游牧民族。唐代史书《北史》记载突厥乃是匈奴分支。相传一匈奴部族被邻国消灭,有一男孩年幼,敌人不忍杀之,便砍去孩子双脚丢弃荒野。后一母狼喂食此小孩并在男孩长大后与其交合生育十子。其中一子名阿史那者最为贤明,这便是突厥人的最早祖先,突厥人遂都姓阿史那。突厥人先后征服铁勒,柔然,高昌,吐谷浑,和白匈奴,甚至一度同波斯的萨珊王朝进行战争。而后强大的突厥走向分裂,直到公元745年,回鹘领骨力裴罗联合唐军击败突厥白眉可汗,自此突厥退出了中国历史舞台。一部分突厥部众投降了回鹘,另一部分则依附了大唐。投降的突厥人主要被安置在幽州一带,与汉人,契丹人和奚人杂居。虽然远离了战争,但是民族的冲突在这里还是无法得到解决。加上开元盛世之后的李隆基日渐沉溺于声色犬马之中,各地风气日渐腐化。时有边关将领肆意抢夺欺凌少数民族,更有甚者杀良冒功,屠杀无辜少数民族而后诬告他们造反,从而骗取朝廷粮饷。

夕阳把天空中的云彩照射得血红,仿佛整个世界充满了血腥的味道,远处传来令人胆寒的厮杀声。

一个年轻女人抱着他踉踉跄跄的朝河边跑去,身后还有几个拿着剑的人追赶,女人哭泣着把他同一个小篮子一起扔进了河里,他拼命地哭喊,伸出手想要抓住女人,可是女人犹豫再三也没有伸出手把他拉住,伴随着女人的哭声,他只记得自己越飘越远,女人的脸越来越模糊……

这个梦境,十岁的阿史那志明已经不知道多少次梦到了,每次醒来,他都拼命想记住那个女人的相貌,可是他总是记不清楚。

作为一个十岁的小孩,他也许还对亲情没有什么太深的概念,但是看到其他的孩子可以骑在父亲脖子上玩耍,饿了可以扑到母亲怀里撒娇要吃的,阿史那志明从心底里羡慕他们。

万幸的是,他有一个对他疼爱万分的祖母阿史那素兰。阿史那素兰的丈夫早年战死沙场,只剩下她一个人独自生活了很多年。

十年前的一天,阿史那素兰正在河边洗衣服,突然看到一个小篮子从远处飘了过来,于是她就把小篮子打捞了上来。

不看还好,一看吓了一跳,篮子里边竟然躺着一个大胖小子。更奇怪的是,小孩胸口赫然印着一个血红色的狼头印记。阿史那素兰急忙试探了一下小孩的呼吸,所幸小孩还活着,只是呼吸有些微弱。

经过阿史那素兰的仔细检查,除了包裹小孩的襁褓,篮子里还有一枚做工精美的狼头扳指。由于阿史那素兰的丈夫早年从军,她依稀记得这种戒指只有突厥族的高级武士才能佩戴,看来这个小孩子的身世还不简单。

来不及细想,善良的阿史那素兰不忍心再次遗弃这个小生命,于是当即决定把他带回家尽心收养。看着一天天长大的小孩,阿史那素兰的心里说不出的高兴,至于他的身世,只能以后靠他自己去找到答案了。

如今正是公元745年的深冬,可想而知,河北道幽州的天气是如何的寒冷,出来撒泡尿都能瞬间结成冰。阿史那志明从梦境中醒来,看了看窗外刚刚蒙蒙亮的天,虽然他很不情愿从被窝爬起来,但是祖母已经起床了,他又怎能忍心自己躺着睡觉呢?

祖孙二人生活的很清贫,阿史那素兰平日里自己种些粮食,闲下来就会去大户人家做些洗衣缝补之类的短工,勉强够二人度日。

阿史那志明长相普通,体格在同龄人当中算是中等,也算不上是那种很机灵很讨人喜欢的小孩。但是他是个懂事的孩子,他懂得爱护祖母,这个世界上他唯一的亲人。所以阿史那志明会主动帮祖母做些事情,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自己能够快快长大,能让祖母和自己过上好的生活。

每当祖母出门的时候,阿史那志明基本上就是在家里喂喂鸡,或者跟着同族的小伙伴们去打猎。不过毕竟他们尚且年幼,运气好的话也就是捉只山鸡或者野兔之类的。

二人简单地喝了些粥吃了几口咸菜,阿史那素兰就出门去了,如今年关将近,大户人家免不了要隆重准备一番,所以这段时间阿史那素兰特别忙碌。

祖母走了以后,阿史那志明就用他那多处冻烂的小手抓了一把糠喂鸡,他一边喂,一边自言自语地说道:“小鸡小鸡快快长大吧,长大了多下鸡蛋,这样祖母就不用那么忙碌了。”

刚刚喂完,只看到一个皮肤黝黑,满脸憨厚的小孩跑进了阿史那志明家的院子,嚷嚷着说道:“哈哈哈,志明,走,今天咱们去城里市集看看热闹去,据说很多大户人家邀请戏班子表演呢。”来人正是阿史那志明最要好的小伙伴阿史那长峰,也是突厥族人。

阿史那长峰为人厚道,跟志明甚为投缘,二人基本上是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平日里二人喜欢一起进山抓点小动物,或者就是一起躲着看些历史书籍,二人都十分喜爱历史故事。如果阿史那长峰的父亲有时间,还会时不时带着两人进山练习打猎的技巧,所以二人对弓马骑射也不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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