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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我只能活到三十八岁下(第1页)

藏汉同胞团结,这是国策,身为一名职业军人必须遵守!说实在的,那位大妈,别说是用鸡蛋,她就算是用铁球砸到我的脸上,我也不会放任自己的脾气去还手,否则的话,被开除滚蛋回家,我岂不是连当烈士的机会都没有了?!

但是说心里没有火,我说了,您信吗?

我铁青着脸,回到连队,最后决定,报复,狠的报复!

不过各位千万别误会,我要报复的目标,不是那位大妈,她也只是被人骗了罢了,我要报复的,是那头狼。

谁他妈的让它在这里咬人了?你老人家挪挪窝行不行?不远处就是边境线,您老跑到印度境内,想咬谁咬谁,爱咬啥咬啥,我是百分之百不会管的!

这种狼,是孤狼,它们都非常狡猾,可以说是天生的猎人。它们咬人时,会悄悄跟在人的身后,然后人立起来,伸出前爪,直接在对方的肩上轻轻一拍,谁要下意识的回头,狼就会直接咬断他的喉咙。

这玩艺,下嘴比特种兵还狠!

我想了又想,最后搞了一件防弹衣,倒穿在身后,然后一个人没事,就出去在狼经常咬人的小路和大山中来回乱窜。我也曾经想过,也许我斗不过那头狼,就真成烈士了,为此,我还专门写了一封慷慨激昂的遗书,装模作样的留下了自己一年的党费。

我想,如果我壮烈了,说不定电视台还会来采访我的事迹呢,那么漂亮的女记者,面对摄相机,读起我的遗书时,会不会因为我的“高尚”,我的“伟大”,我的“舍己为人”,而落下几滴也许真情,也许是假意,但不管怎么说,都是货真价实的,美女的眼泪?!

吼吼……一想到这里,我就更加亢奋了!

象头拉磨的驴子般,在那条该死的小路上走过十七八回,结果在某年某月某一天的下午,突然,有一只手,轻轻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我没有回头,只是深深吸了一口气,没错,在我身后的那个“他”,呼出来的空气中,带着浓重的腥臭味。一个人除非三个月不刷牙,否则的话,口臭哪会有这么重?!

我仍然没有回头,只是迈开大步,向前走着。那头狼,估计这一辈子,也没有见过我这样的人,它不由自主的被我带着一起走。

大家别忘了,狼可不是擅长双脚直立行走的动物,我的步子又太大,我只走了几步,那条狼就跟不上我的节奏,下意识的把两条前爪,都搭到了我的肩膀上。

嘿嘿,我当时气贯那个丹田,猛然狂吼了一声,双手拽住它搭在我肩膀上的前爪,就那么把它直接背到了我的身上,然后不顾一切的向藏族同胞住的村子跑。我就是要让朴实的藏族同胞看清楚,神的使者已经被我笑小小活捉了!要这玩艺真是神的使者,我能把它活捉了,那我笑小小,岂不是天使长了?!

那头狼被我扣住前爪,它真的急了,它拼尽全力,在我的后背猛抓。我可是研究过被狼咬死的动物,狼的爪子绝对锋利,甚至就连牛皮都能抓破,要是人被它们抓实在了,百分之百一抓一大片肉。

可是,狼的爪子再锋利,它能抓破就连子弹都打不穿的防弹衣吗?!

我笑!

不过这条狼,怎么这么重啊,没跑几步就压得我够呛。

我哭!

但是不管怎么说,我也是侦察兵旁听生,我背着这条体重比普通狼至少高出一半,怎么都应该考虑减肥的狼,一路跑得呼呼生风。

现爪子对我无法造成伤害,那条狼真的急了,它急得嗷嗷乱叫,想要用牙齿咬我,但是,别逗了,我可是一个侦察兵旁听生!在锁住它的前爪时,我已经用自己的脑袋,直接顶到了它的下鄂上,大家想想看,用这种姿势,它除了可以咬到一嘴空气,又能咬到什么玩艺儿?!

咬啊咬的,抓啊抓的,现根本没有办法造成伤害,那条老歼巨滑的狼,终于停止了这种徒劳的挣扎,但是很快,一条温温热热的舌头,就舔到了我的脑袋上。

你知道为什么狼啃过的骨头,绝对干净吗?那是因为,狼的舌头上有倒刺钩,舔上去,就算是骨头上的生肉,都会被全舔下来。它这一舌头下来,就舔得我的头大片大片的掉下来,估计再多舔几下,就能直接舔破我的头皮,最终把我的头盖骨硬舔出来!

我终于要壮烈了!

我的心愿终于要完成了!

但是,我真的不想这么死无全尸,更不想被一条狼舔得脑门上,只剩下骨头了啊!

现在我可以说得慢条斯理,但是在当时,事实上我根本啥也没有想,下意识的拼尽全力更紧的顶住了狼的下巴,然后向前一扑,带着狼在雪地上连打了几个滚,直压得那条狼直哼哼,然后蹦起来后继续向前跑。当时我心里,好象也想过什么,对了,我想的是:“他妈的,早知道就应该戴顶钢盔出来了!”

到了最后,狼一用舌头舔我,我就往地上扑倒打滚,后来我觉得这样不爽,狼再舔我的头皮,我就用当侦察兵旁听生时,练的整个人跳起,向后躺这种练习身体抗打击能力的动作,猛的身后躺压。

就这样,我们一狼一人,两兄弟,舔舔滚滚压压的,一路跑了十几公里。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身后的狼终于停止了挣扎。当我跑进藏族同胞的村子,准备当场让大家看看被我活捉的神的使者时,我却惊讶的现,那一条狼已经被我生生扼死了。

最让我惊讶的是,这条狼不是胖得应该减肥,而是它的个头,比一般的狼至少要大出一半,可谓是狼中之王了。(我真的不知道,这条狼中之王,就是风影楼干掉狼后,痛失爱侣,对人类深恶痛决的那个狼王)

我当着纯朴的藏族同胞的面,拎起那条狼王,绕着村子走了几圈,然后一声不响的扛起狼王的尸体,返回了军营。从此,再也没有狼咬人了,也没有人用鸡蛋往我脸上丢了,那个藏族大妈,看到我时,脸上也多了温暖的笑容,甚至还请我吃过她亲手做的面点子,喝过马奶酒呢。

因为我的“无私”,因为我的“勇敢”,因为我的“奉献”精神,还有我击杀狼王,为部队挽回声誉,成功击败流言的事实,我又获得了一个二等功。

还是师长当众给我戴上了奖章,又暗中温和的叮嘱了我一番:“小伙子,好好干,有前途!”

我再次热泪盈眶了,如果我不是拒绝死得太难看,如果我不是想被一条狼咬得支离破碎,死无葬身之地,我已经成为一名光荣的烈士了!

就算是死,我也想死得至少有几分尊严,总不能让电视台记者,面对一堆骨头,大谈我的革命人生吧?!

我们和印度人比邻而居,坦率说,这些阿三真是太无耻了。他们利用麦克玛洪线,霸占了中国八万多平方公里土地也就算了,现在还使用蚕食战术,哪里中国没有建立哨站,他们就会在里面抢插,而一建立哨站,后面的土地,自然就列入他们的版图了。

虽然只是星星点点的零打碎敲,可是想想看吧,国内一群不良房地产商,以那个任疯狗为代表,国内的房价是越来越高,我就算可以吃国家的,喝国家的,睡国家的,一年的卖命钱攒下来,连个卫生间都买不起,在这种对比下,他们建一个哨站,获得的土地,怎么说也上亿价值了吧?

如果那片土地下面,还有什么金矿银矿钻石矿,还是另算!

某一天,团长突然把我喊了过去。原因是,印度人又抢占了一个山头,开始建立他们的哨站,本来这也没有什么,但是军方有些后知知觉的专家们,直到对方已经开建哨站,才现,如果任由对方占领这个山头,把他们的自动化信息系统放在上面,建起监视网,中国驻军相当一部分防空体系,就会暴露在对方面前。

反正就一句话,这个哨所,绝不能让他们建起来,否则后果很严重。

而团长把我这个拥有老侦察兵技术的级变态喊去,就是要我想办法,在不影响双方邦交,不引大动荡的情况下,中止对方的哨所建设。结果我当天夜里,背着一门rpg火箭筒,爬到了哨所附近,确定夜清人静月朗星稀,僵尸出动,呃,不,是没有人的情况下,先往那里倒了二十公斤用吸铁石敲成的碎末,再跑到远处,用rpg火箭筒,一炮就轰掉了他们建了一小半的哨所。

你问我为什么要主席二十公斤磁石碎末?

嘿嘿,阿三们不是喜欢用高科技设备吗,我倒想看看,到处都是磁石干扰,他们那些比处女还娇贵一百倍的高科技,还怎么玩得转!

马到功成,我扛着火箭筒,嘴里哼着“十五的月亮”,大摇大摆的往回走,走着走着,便携式步话机里,突然传来了兄弟们的急叫:“笑小小,快跑!”

我一脸的不解,快跑,往哪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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