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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浪漫告白(第2页)

  “行,交给我,我会办的很像的。”

  两人又讨论了一些细节,临走前,晨曦对赵康国道:“老爷子不必担心,照我说的去做,到最后,不仅赵氏古玩不会败,还会完成您在业内一个多年的心愿。”

  赵康国一愣,他在业内的心愿?

  晨曦回到学校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要黑了,她刚到宿舍,电话就响了,晨曦犹豫了很久,还是接了,“喂!”

  电话那头顿了一会儿,那低沉好听的声音才传来,“晨曦……”

  两人自从上次车厢里生那件事后,这是何清熠第一次给她打电话,晨曦自己也不知道心中到底是什么感觉,说她对何清熠没感情吧!那不可能,五年的朝夕相处,师兄在她心里一直是特殊的存在,若没感情,她不会在他外出的这五年日夜担心他出事,日盼夜盼他回来,若是没感情,她不会在现他回来后没有通知她而泪流满面,师兄在她心里的形象很高大,完全可以信任依赖,但若说对他有感情,晨曦又不知道这感情是哪一种感情,友情肯定不是,亲情好像也不是,爱情吗?她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样的感觉,没有体验过,所以不懂。

  前世见了太多混乱的男女关系,见了太多的阴谋与背叛,她对爱情一直小心翼翼,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对爱情渴望又害怕,今世依旧是如此,对待什么她都能自信,坦然,胸有成竹,唯独爱情,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或许,这就是爱情的美妙所在吧!

  无法预测,无法谋划,有的只是面对面的相遇,心与心的对碰,无论你分析过多少爱情,都无法预测自己的爱情到底是什么模样,多么厉害的爱情专家,也不敢保证,自己就会有一份完美无缺的爱情,这是世间最千姿百态的一种感情。

  何清熠在晨曦心中终究是不同的,或许那个人是她师兄,晨曦心中的顾虑才会降到最低,毕竟,如果连师兄都不能相信,那么这个世界上她还能相信谁?

  两人都没有说话,只听到对方浅浅的呼吸。

  还是何清熠先说了话,“你在学校吗?”

  “在。”

  “我在校门口,出来好不好?今天是你生日。”

  今天是晨曦十五岁的生日,白天的时候,家里的人就已经打过电话给她了,原本东方明打算将苏琳和东方旭都带到青市来,和晨曦一起聚一聚的,但晨曦很忙,今天不是周末,东方明要工作,东方旭要上学,所以便作罢了,说等晨曦等以后有时间他们来青市补偿她。

  晨曦知道她生日师兄会陪她过,上次送她衣服时,她就知道。

  晨曦没说话。

  何清熠的声音里带着微微的慌乱,“晨曦,相信我永远不会伤害你,你不相信师兄了吗?”

  怎么可能不相信,你是我朝夕相伴,青梅竹马的师兄啊!

  “你等我一会儿。”

  这一瞬间,何清熠觉的仿佛整个世界都明亮起来,“好!”

  挂了电话,何清熠低着头看了怀里好久,车厢里的光线虽然比外界暗了好多,但男子的眼睛却如星辰般明亮,慑人!何清熠缓缓勾了勾唇,脸上露出浅浅的笑容,很浅,却带着明显的期盼和幸福的意味,然后开门,下车。

  晨曦微微将自己收拾了一下,换上了上次师兄送她的那套衣服出门,她本就漂亮,如今再这么打扮一下,便更加让人移不开眼,一路走来,学校里的人纷纷向她望来,当她走到校门口,才现,这里也在上演着一场小轰动。

  校门口,那辆高大霸气的路虎车边,何清熠正轻轻的靠在车身上,依旧是一身黑衣,身上冰冷与锋利的气息却少了不少,微微带着些温暖的气息,他就那么轻轻的靠在那里,便有一股迷人的魅力散出来。晨曦一直都知道,师兄的气质非常的好,他的气质有别于晨曦所见过的所有贵族子弟,他身上有一股稳重的大气,厚重的优雅,这是一种岁月沉淀出来的气息,世家之气!

  世家,在华夏这地方来说,还真是个稀罕的词,无论京城的那些所谓的军门世家,政治世家有多么的位高权重,其实往上推三代,都谈不上什么出身,有很多世家现任的当家人就是他们的第一代家主,这样的世家,真谈不上是什么世家。

  校门口,何清熠轻轻的靠在车上,微微低着头。前方站了一堆的人,男男女女都有,一个个都在兴奋的讨论着什么,却没有一个敢上前与何清熠打招呼,似乎天生的,他们与他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这辆外形拉风的路虎车学校很多人都见过,却从未见过车的主人,今天他却下了车,不但下了车,而且还……还……

  这辆车每次来,都是来接一个人,那就是被誉为明阳中学建校以来的第一校花,也是明阳中学建校以来最具话题性与传奇色彩的人物,东方晨曦!

  听说她出身普通,却偏偏气度出众,美丽无双,青省太子爷李明远对她维护有加,整天以公主自居的林思思被她打的爬不起来,青省富的儿子林源被她损的一文不值,她与程家祝家的小姐是朋友,听说还会针灸,治好了一脸青春痘的孔家涵,她还是林二夫人的亲身女儿,盛传被人包养,却从未得到学校的处罚。

  这次这辆车又来了,这个帅到无法形容的男人是不是来接东方晨曦的,听说林源到现在还对东方晨曦穷追不舍,哈!这下有好戏看了,不过也难怪东方晨曦对林源不屑一顾,要是她们也知道该怎么选嘛!平常在学校里林源看着还不错,可是一跟这个男人比起来,唉!那简直没有可比性,难道这就是另类版的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她们都没见过真正的老虎,所以就把猴子当做大王了?

  晨曦刚一出现在校门口,何清熠便察觉到了,他站直了身体,缓缓转身,深邃如海的眼眸精准的定在少女的身上,周围看热闹的人也随着他的目光望去。

  “哇!来了,来了,这才叫金童玉女嘛!”

  “就是就是啊!嗷嗷嗷!羡慕死了!”

  某些男生虽然可惜自己追不到晨曦那么漂亮的女孩子,但一想到林源,就忍不住在心中贼贼的笑,“哈!林源,你活该啊!”

  周围的喧嚣晨曦都不在意,她在意的是师兄怀里那一大束粉紫色玫瑰花。

  粉紫色,她最爱的颜色!

  粉紫色玫瑰花,她最爱的花!

  六岁那年春天,他带她到山坡上玩耍,她要他用桃花给她编了一个花环给她,他问:“你很喜欢桃花?”

  她说:“女孩子哪有不喜欢花的?”

  他问:“你最喜欢的花是什么花?”

  她答:“粉紫色玫瑰花。”

  她只说过一次,他记了九年!

  南湖镇山上师父的宅院里,种满了粉紫色的玫瑰花!

  山坡上他们经常玩耍的地方,种满了粉紫色的玫瑰花!

  如今,他五年后回来,送她的依旧是粉紫色的玫瑰花!

  他给她的,总是她最爱的,从未改变,师兄……

  晨曦一步步走到何清熠的面前,他将鲜花递给她,她轻轻接过,看着面前那一束粉润的鲜花,晨曦忍不住展开了笑颜,唇红齿白,眉眼精致如画,那一双晶莹透亮的眸子此刻笑意满满,眼角弯弯,微风吹过,带起耳畔几丝长,柔软的长划过精致的脸庞,带笑的容颜在紫玫瑰花的映衬下更显娇艳动人,见过这样的笑容,才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美人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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