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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微笑,「我也是,爱德华,真不可思议,我们又相遇了。」

接着,他们开始缅怀过去。

罗德看得出来爱德华很高兴。当然是这样的,当年一起就读书的人,有些已经抛弃了原来的身分,被安插到别的地方,就算再见面也会装作不认识;有些已经不再从事危险的工作,让生活变得安逸自由;有些人已经离开,有些人还在努力,但大多数的人再也不能相见。

对罗德来说,混入军队完全是心血来潮。那很有趣,艰苦的训练和严苛的环境对血族来说根本不算多大的挑战,尤其是对于罗德和杰克这两个纯血族而言,他们只要稍微动动手指就能获得不小的殊荣,获得不错的条件。

最后爱德华喝得酩酊大醉,他的妻子扶他上楼休息,看起来他真的很开心,而他的一双女儿早已上楼睡觉,楼下餐厅里只剩下罗德一个人。

他打量起这间房子,它跟草原上所有的房子一样漂亮舒适,窗户打开时,夜风会吹进客厅,让人觉得舒服极了。

他慢慢地收拾起碗筷,这样子非常少见,在血族里他总是被评价为任性和自私,或者——「你真是艾尔特家族的耻辱」——这句话是一个长辈送给他的,而他欣然接受了,并且由衷表示感谢,因为这正是他想要的。

「啊,我来就可以了,您上去休息吧。」女主人走下楼梯,看到罗德在整理桌子,立刻跑过来接手。

罗德的手指不小心碰到女人的手背,指尖接触的那一瞬间,他能感觉到对方皮肤下的血管里,血液欢乐地奔流着,就像在引诱着他。

「那么我先上去休息了,谢谢您的招待。」罗德柔声说:「今天很快乐。」

「我也是,先生。」女人有礼貌地回答。

罗德转身走上楼梯,用女人无法察觉的速度回到了房间。

下午的时候,汤姆已经将他的行李送来,并好奇的问:「您的猫呢?先生。」

「也许和母猫约会去了,听说草原上的猫都很迷人。」他记得自己是这么回答的。

然后汤姆笑了起来,「您可真幽默。」说完就走了。

罗德走到行李边,打开箱子的夹层,里面放了一些血袋。自从他那时候被饿了很久以后,他对血袋的饥渴就从来没能忍受过。

他撕开血袋,让血流入喉咙——滋味当然比不上人类温暖的血液。冷藏过的血液虽然没有坏,但冰冷的感觉让他很不舒服,不过没关系,现在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了。

他舔掉唇角的血液。幸好爱德华睡着了,之前他声称要和他聊上一个晚上,他可不想爱德华闻到他满嘴血腥。

他回到床上,不一会,他听到敲击玻璃的声音,转头一看,看到窗户坐着一直黑猫,坐在月光下的窗台前,正幽幽看着他。

罗德将窗户打开,猫并没有进来。

「你打算在窗台上过夜吗?」罗德问,伸手想将他抱进来。

黑猫轻巧地避过他的手,「我不打算在这里过夜。」

「怎么了?」

「我发现一些事,所以会离开几天。」

「你发现了什么?」罗德好奇地问:「你找到艾丽莎了吗?」

「也许,不肯定。」黑猫说:「我该走了。」

「带我去。」罗德拉住猫的尾巴,后者不满地抽回。

「不,你必须待在这里。」

看出对方的坚持,罗德放开手,「好吧,如果你觉得应该这样的话。」

黑猫深深看了他一眼,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罗德站在二楼的窗户向外看,草原的夜晚十分迷人,也许对人类来说,那是一片黑暗以及一些未知的危险,不过罗德却很清楚,月色如此美丽,让草原风景比白天更加动人,有很多生物在熟睡,但有比熟睡的生物更多的掠食者在潜行。

它们依附在黑暗的阴影里,舞蹈和欢歌,享受猎杀和食物,没什么比这里更生机勃勃了。他能看到狐狸轻快地越过田野,狼群轻步走过……它们都刻意绕过人类居住的地区。

爱德华家的庭院里种着一些西亚紫荆,也许是他妻子种的,现在是春天,他可以看到漂亮的蝶形堆垒成瑰红色的花朵,可以看到旁边的秋千架和休闲椅。

庭院里还有一些樱桃树,季节到的时候,应该会有甜美的果实挂满枝头,而栅栏门口点着灯,应该是在提醒野生动物们不要造访这里吧。

阔的可以看到更远的地方,那些距离人们大概要用望远镜才能看到。罗德看到那条他们开车来时走的公路,没想到兜了一圈,才发现这里离那条公路这么近。

那么说,那群野狼嘴里的食物很有可能真是那个孩子的。

狼群有时候会这么做,但这个草原上食物富足,他们不会冒险靠近人类的领地,更何况牲畜的吸引力比小孩子大多了。

大概是魔法驱使的吧!

那些狼只是看起来像狼而已,事实上它们是在寻找祭品。

不管是什么黑魔法,都需要献祭。在更久远的古代,能驱动魔法的有很多种族,他们使用魔法如同呼吸一样自然,那是他们天生的能力,就像人类学习语言一样,他们对魔法极有天赋。

他曾在蓝维斯的图书馆看过那些历史,血族认为是某些种族教会了人类黑魔法,但人类有人类使用的规则,少数人也许可以钻漏洞,但大多数的人得付出代价。

虽然他现在不知道那是哪一种黑魔法,毕竟在人类历史的发展中,黑魔法也随之改变,但代价不会改变。以生命为祭品的黑魔法,绝对不只是一个游戏而已。而他,迟早会找到答案的。

这里离小镇很近,离农场也很近,而且又是住在警长家里,那么寻求答案应该更方便一点。

苍白纤细的指尖前端是白色指甲,它曾被精心地修剪过,但现在它已经跟手指一样长,可以轻易划开钢铁。烛光下,它反射出森冷的光芒,就像一把真正的利刃,却也像艺术品一样精致。

窗外似乎又是黑夜,日夜交替的速度也太快了,好像前一秒还是晨光铺满卧室,现在却是黑夜了。

他能感觉到夜风吹拂进来,拂过鲜红的地毯,拂过不灭的长烛,拂过厚重的石壁,然后又拂过他的身体。

床幔被风轻轻吹起,带来了夜晚的气息,清新又寂静。有那么一会,他想去城堡外面,想站在长满草的地上抬头看星星,想感受夜空中月亮的温度,还想炙热的鲜血浸润他的喉咙。

不过,他知道自己动不了。

对血族来说,最大的酷刑并非死亡,而是永生。撒旦的馈赠永远是一把双刃剑,你以为你可以获得永生,其实只是在时间的长河中慢慢腐朽,对血液的渴望烧灼着全身每一个细胞,一次次感受濒临死亡的痛苦和饥渴,但是却没办法死亡。

做领主做到他这份上的确是丢脸丢尽了,他苦涩地想,他被一个女孩用魔法囚禁在自己的城堡里,过了三年,没有一滴血,没有一个人——只有寂寞和饥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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