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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高家高尚(第1页)

一九八六年,一个社会动荡的时代。

在一个东北的小山村里,老百姓们以农种为生,因为仓储粮食的技术不佳,许多仓库为防止存粮霉变,农户的院落里、街道旁都晒满了玉米等粮食。每当夕阳西下离得远了看过去一片金灿灿的。没错,此时正值秋天,虫鸣鸟叫络绎不绝,但这也可能是它们最后一个季节的寿命了。

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早晨,在这个山村的角落里住着一户不普通的家庭,周围的平房虽然算不上豪华,但还算整齐红砖的建筑风格,而这一户平房却显得残破不堪,仿佛随时都有可能倒塌似的。

这家人姓高,村民们都知道,男主人叫高兴,已经年过半百,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人。年轻时搞一些土地建设,人长得还算英俊,最主要的是很有钱,至少算得上这个村里的富了,当时高兴扶贫养村,挣了点钱就时常帮穷困的村民一些,所以很多村民都爱戴他,甚至有些村落的妇女争先恐后的给高兴说媒,当然还包含着主动接近高兴谈情说爱的,可当时高兴一直没这心思,一心想搞钱,直到三十五岁的时候,才遇到了自己的红颜,最终和她私定终身,女人和高兴一样,很小的时候父母就都没了,所以也没什么家人。俩人草草的通知了村里几个平时比较好的朋友,来喝了一顿喜酒,这俩人就算是结婚了。

婚后三年,生了一个儿子,取名高尚,但是在生产那天,女人就因为难产去世了。高兴急火攻心,抱着高尚哭了三天,最后眼睛哭出了问题,看东西特别模糊,几乎看不见东西了,只能看到大概的轮廓,正因为这样,高兴的事业也随之一落千丈,因为视力的问题,不得不常居在家,必要的时候拄着一根棍子摸索着出门买点东西,维持生计。

就这样孩子被高兴拉扯着长大,而家里年轻时攒下的积蓄已经全部花完,就连属于高家的一亩三分地也都被高兴以便宜的价格便卖出去,年轻时受过帮衬的村民联合起来,偶尔给高兴一些补贴,至少在村民的眼中,高兴还是挺可怜的。

言归正传。

高尚今年15岁了,之所以说这是一户不普通的人家,都是因为高兴的这个儿子,高尚长相清秀,有一身健硕的肌肉,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在高尚七八岁的时候,受父亲的熏陶,就常常帮助村民干活,无偿且有规律,周三要帮李大婶晒衣服,周四要帮王大妈挑水,周五要帮冯叔叔哄孩子……善良且有点闲钱的人家,偶尔会给高尚点零钱或者吃的,毕竟高尚这么小就要照顾几乎双目失明的父亲,不免让村民都有些赞叹高尚的孝顺,高尚也常常被村民夸奖,在他身上看到了他父亲年轻时的影子。

“爸,我去趟王大妈那,今天给她挑水。”高尚费力的提着已经明显不太合适的偏小的鞋子一边跟坐在院落摸索着柴火的高兴说道。

高兴这些年老的比较快,双鬓已经全白了,脏兮兮的双手有着厚厚的老茧,听到高尚跟自己说话,哪怕看不见,也是习惯性的把脸转到了高尚那边“好,去吧。早点回家。”

高尚挠了挠头,但并没有答话,扭扭捏捏的站在原地。本来重新低头的高兴耳朵动了动,又重新把脸对着高尚的方向转去“怎么了?站在那干嘛?我虽然眼睛看不见,但是我耳朵还好使。”虽然语气比较严厉,可是从高兴的脸上还是看到一抹笑意。

高尚挥了挥手,故作无事的跑过来,坐到父亲旁边“哎,爸,我知道你眼不看六路,耳也能便听八方,神着呢。”说着,高尚捡起距离高兴比较远的几个柴火,拿到高兴面前。

高兴笑着摇了摇头“无事献殷勤必有蹊跷,说吧,你要干啥?”

高尚抿了抿嘴唇,清了清嗓子“咳咳,嗯……那个……”

“别婆婆妈妈的,跟个娘们似的,有什么事快说,不说就滚蛋。”

高尚知道父亲在跟他开玩笑,父亲总是这样,直爽一辈子,高尚拍了拍刚捡柴火沾到手上的木屑尘土,终于鼓足了勇气,小声的说到“爸,我一会帮完王大妈那,能不能去闫医生那找闫闰去玩啊?”

闫闰是高尚的小,从小俩人就愿意一起玩,闫闰比高尚大一岁,父亲闫琦是一名医生,家里很有钱,也算是村里为数不多能买得起彩电的人家,高尚最兴奋的就是,偶尔可以去闫闰家和他一起看电视。

高兴脸色变了变“哎,你三天两头的往人家跑,人家不能烦你啊?”

高尚坐直了身体对高兴说到“爸,今年《西游记》电视剧播出了,我好多小伙伴都看了,我也想去瞧瞧,这不,也算是学习四大名着了嘛。”见高兴皱着眉头不语,高尚又道“您把柴火放在这,我下午回来帮您,我就去看一集,很快就回来。”

高兴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哎,去吧,别给人家添麻烦,看着点别人的脸色,人家要吃饭的话,马上回家,不要再继续坐在那看,也不要留在人家吃饭。”

“好嘞!”在高兴说去吧的时候,高尚已经弹射的站起来,向门口窜去了,后面的话不是没听到,是每次出去,父亲都是这么一套词,但是高尚也的确是这么做的,毕竟从小高兴就教育高尚人穷志不穷,有一个良好的家教。

听到外面高尚插门的声音,高兴坐在原地,有些沧桑的脸上,浮现出一抹淡淡的哀伤,有的时候他觉得很对不起高尚,原本很有钱的自己,却给不了高尚一个不愁吃穿的童年,自己又凭什么阻拦这个年纪孩子的快乐呢。

摸了摸左怀兜里事先卷好的皱皱巴巴的旱烟,又摸了摸右侧外兜,掏出了一盒火柴,不小心还带出了几张一分钱的纸币。火柴被习惯的摸索着划着了,点燃了残破的旱烟,高兴深深的吸上了一口,苦笑的吐出了肺子里的香烟,正当惆怅时,刚要吸上第二口,剧烈的咳嗽让高兴用另一只手捂住了嘴巴,当他把手那开时,嘴里腥甜的味道和即便高兴能看到个大轮廓也不难分辨,手心中,黑乎乎的一片正是自己咳出来的血。

高兴仿佛早就知道一样,见怪不怪的把手往肮脏的鞋底蹭了蹭,又在周围木屑上踩了踩,若无其事的叼着旱烟,开始捡起了柴火,心中仿佛笃定了主意。

高尚从家门出来,就飞也似的跑了起来,直奔王大妈的家。在高尚小的时候,还隐约记得,那个时候家里是有一台二八大杠自行车的,后来因为父亲眼睛的原因骑不了,在角落里落着灰,最后被高兴给卖了。等高尚长大一些的时候,却没有自行车可以代步了,所以高尚也没有骑过一次自行车,从小到大,去哪都是靠一双脚。常年的步行和跑步,让才刚十五周岁的高尚有一身健康的体魄。

王大妈距离高尚的家至少也有一公里,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也是一段不短的距离,可高尚坚持没有停下来歇一会,哪怕已经开始气喘吁吁,因为他想早点给王大妈干完活,快些去闫闰的家,这样还能多看一集《西游记》。

就这样,高尚今天出奇的卖力,看的王大妈连连赞叹年轻的小伙子就是好。以往需要干到下午三点多的活,今天十二点就干完了。从王大妈家出来,高尚身上好多地方都湿了,可能是汗水透过了全身,也可能是帮王大妈挑水的时候,动作太快,洒出了一些水渐湿了自己的衣裳,最后还是王大妈给高尚舀了一瓢水,让他洗了个脸。就这样,高尚草草的出了,直奔闫闰家跑去。

“之前我就跟你说了,不让你跟他借钱,你就是不听,现在好了吧,这高利贷,我看你怎么还,你这是要我和孩子的命啊,人家是干什么的你不知道吗?偏偏去招惹这种人。”高尚刚到闫闰家就听到房间内的争吵,本来兴奋的高尚,逐渐放慢了脚步这应该是闫闰的妈妈吧?在跟闫叔叔吵架吗?

闫琦的声音也立即传出来“现在事情已经这样了,提之前干嘛?我借钱不也是为了能自己开一个医院,多挣一些钱嘛。”

高尚能听的出来,闫夫人刚想要打断闫医生的话,一阵铃声传来,随即闫琦走到一旁拿起了桌子上的大哥大,这大哥大电话也不是什么家庭都能有的,别看他笨重的像一块砖头,可是它却可以在那个年代进行电话交流了。

按下了接通键,闫琦贴在耳边,当然大哥大里的交谈内容,高尚是听不到的,对面传来一阵沙哑的声音“闫琦,你欠的3o万该还了,我已经宽限了你一周了,连本带利一共是3o万零两千……”

还不等那个声音说完,闫琦就打断到“这怎么这么高的利息,才短短一周,就……”

“你把嘴给我闭上!轮到你抱怨了吗?在我这借钱就这个价,道上的规矩,以前你可能不懂,现在我可给你普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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