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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章(第1页)

苏全孝一有空,就会来找崇应彪,向他请教箭术,崇应彪偶尔心情好了,会指点一二。苏全孝不笨,又愿意勤学苦练,箭术很快有了很大长进。

一连三箭,全钉在靶上,也来练箭的姬发恰好看见这一幕,高兴地为苏全孝鼓起掌,“好!苏全孝,你进步很大!”

苏全孝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看向崇应彪,眼里全是钦佩与敬仰,“都是哥指点的好!”

正在调弓的崇应彪扫了苏全孝一眼,嘴角不妨勾起一丝弧度,不是只知一味争强好胜的少年,做过北伯侯后,崇应彪十分享受这种被人恭维敬仰的感觉。

和那些恭维敬仰北伯侯及其权势的人不同,苏全孝是真心实意敬仰自己这个人,因为他高超的箭术,而心悦诚服,崇应彪很享受这种成为别人视线中心,被炙热目光包裹的感觉。

但现在,他还得装出一副云淡风轻满不在乎的样子,随口夸苏全孝道:“啊,我也没指点你多少,是你聪明。”

姬发笑了,苏全孝质朴单纯,一心想成为勇敢的战士,见崇应彪愿意指点苏全孝,而非像过去一样排挤欺负他,虽不知其中缘由,但还是乐见这幅场景。

“来,姬发,我们来比试比试。”苏全孝鼓起勇气,向姬发发起挑战。姬发拉了拉弓弦,也不怯战,笑道:“好呀,来!”两个人拿着弓,走到了一个距离更远的靶子前。

“哥哥哥哥哥哥哥!”

一身甲胄的金葵从教场外跑了进来,他一边跑一边喊,全套甲胄有一定重量,金葵跑得又快,他跑了一半,就累的喘得上气不接下气,他扶着柱子喘了一口气,三步并两步跑到了崇应彪跟前。

“哥....大....好之机!大好....之机!”

崇应彪眉头一皱,搀着喘得直不起腰的金葵,“多大的事?把气喘匀了再说话!”

金葵深呼吸两口气,抬起头,“哥,我刚才巡逻,路过巫医那边,听他们说,有一个巫医出去采药,被毒蛇咬死了,现在缺一个巫医,我听说那个什么光,她不是巫女吗?让她来!”

他听到这个消息,可是连甲胄都没脱,一路跑了过了,就在金葵为自己的聪慧洋洋得意之际,下一秒崇应彪扶着他的手就猛地撤了回去,金葵上半身猛地一沉,一个重心不稳,扑倒在地。

甲胄太沉,金葵索性坐在地上不起来了,他仰望崇应彪:“哥,你干嘛!”

崇应彪瞪了他一眼,压低了声音:“你少给我出这种馊主意,她是大司命殿的巫女,侍奉玄鸟之神的,不是一般巫女。还有,你让她来当巫医,你想把兄弟们全害死是吧。”

金葵想了想,一阵后知后觉的害怕,“好像是,上次苏全孝那个伤.....算了,这太对不起兄弟们了。我的错我的错!”

崇应彪冷哼了一声,目光投降正在与姬发比箭的苏全孝,他似乎是败给了姬发,有些气馁的垂下了头,姬发拍着他的肩膀,不断鼓励他,苏全孝抬起头,一双大眼睛里满是不服输的倔强,“姬发,我一定会赶上你和哥的!”姬发点点头,意气风发接下了这挑战,“好,苏全孝,加油!我也会努力,不让你赶上我的!”

比试完毕,苏全孝放下弓,诚恳向姬发道:“姬发,我想请你帮个忙?”姬发‘啊?’了一声,“什么忙啊?我要是能帮的,我一定帮你。”

西岐的麦子放在朝光面前,朝光的眼里第一次闪出了亮光,苏全孝见朝光这幅模样,就知道这一次的东西肯定符合她的口味。?

麦子,麦子!

虽然不是洁白的面粉,但是这已经是朝光所能接触到,离自己原本世界口味最近的东西。

白米饭,是一种奢侈。

殷人以稷为主食,朝光看着那像高粱米又像小米的东西,实在没什么胃口。但再一对比那些没放香料去腥的肉类,忽然又觉得稷还是很香的。

“这是姬发的大哥来朝歌看他时带给他的。”苏全孝变戏法一般从身后变出一个崭新的小鼎,“这是我让工匠做的,你应该不会喜欢装过肉的鼎,北崇的东西不适合你。”

看着那精致的小鼎,朝光眼里直放光,她不可置信的看着苏全孝,又看向那小鼎和布袋中的麦子。

??

苏全孝每隔十五日会来见她一次,每一次都会带来很多东西,有时是南鄂的物产,有时是东鲁的食物,她都不是很能接受,苏全孝一次次锲而不舍的尝试。

来到这个世界,是令人迷惘的,忽然被人耐心对待,带着她尝试融入周围环境,寻找适合自己的东西。朝光是很感动的,她鼻头忽然一酸,长长的睫毛上沾了泪珠。

“你....你别哭啊。”苏全孝有些无措,他看向赢煊,赢煊丢给他一块布帛,苏全孝定睛一看,这是他擦剑的布,又一把甩了回去。赢煊瞪了一眼苏全孝,愤愤收回自己的布。

苏全孝无奈的看着朝光,朝光看着他这幅无措又无奈的模样,忽然破涕为笑,抬起手臂,擦干净脸上的眼泪,“谢谢你,我很喜欢西岐的麦子,你帮我谢谢姬发,还有他的大哥,伯邑考。”

正低头切肉的崇应彪一听见朝光说‘西岐’,还提到了姬发和他的大哥,他并不知道朝光是什么时候认识姬发的,但殷郊总是去大司命殿,姬发和殷郊形影不离。

朝光居然连姬发大哥叫什么名字都知道?崇应彪心头涌起一股深深地危机感,他迅速抬起头,扫了一眼眼眶微红的朝光。她不会认识姬发比认识这小子还早吧!

一山更比一山高?

近水楼台更比近水楼台?

就在崇应彪思索之际,目光却落到朝光伸出接鼎的手上,手心一片血泡,暗红发黑。不知怎么,崇应彪忽然想起了在冀州的时候,她分明还那么弱小,如小兔子般,任人宰割。

外界危机重重,她的弱小不堪一击,只有自己能保护她。崇应彪希望朝光能聪明的选择他作为依靠,如果这样的话,他会将她保护得很好。可是她拼了命也要离开自己,甚至不惜捅了他一刀。

她不选择自己,却选择依附于姬发,崇应彪不知道,为什么所有人都要站在姬发那一边,而不选择自己。

后来,那个柔弱的巫女,成为坚毅的女将军,红衣金笄,陪伴姬发征战四方,接受天下诸侯朝拜。她打着姬发的王旗,以王后之尊,来到孤城,而他,是潦倒的败者。

孤城一别,再见却是故事的开端。

崇应彪觉得,命运真是弄人,捉弄他一次不够,还要一次次捉弄他。吸取之前的经验,崇应彪明白,对待朝光,硬的行不通的,只能来点软的,骗也好,哄也好,总之不能让她感到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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