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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疯狂(第1页)

人总是惊艳第一次见到某个事物或者是某个人,往后的人生里,总在追逐为之惊艳的。

韩弃跟着母亲漂泊了这么多年,去过很多不同的城市,无一例外的,永远都是和母亲挤在一个特别小特别破的房子里。

他经常饿肚子,有时候吃了上顿没下顿。

但那是母亲江玲儿能给他的所有得了。

小的时候他前一瞬还在床上睡觉,下一秒可能就被抱着坐上了车,他总是在颠簸中醒来。

后来渐渐习惯了,即使环境很嘈杂,他也能睡得着。

习惯了醒来的时候换了住的地方,很小的时候他还会哭闹,后来就学会了安静。

他接触别人很少,他和别人熟练起来最惯用的方法就是打架,因为经常换地方住,他上学也是断断续续的,有今天没明天。

所以学习什么对他来说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能在不同地方,打服不同的人。

也不知道他身上是不是有什么气味,那些人和狗一样寻上来,一开始被揍了,他没有还手能力,也不懂为什么打自己。

后来学会了反抗,在一次次挨打中,他学会了怎么抵挡,学会了打人哪里最疼。

他把那些像狗一样撕咬他的人打怕了,那些人不敢来打他了,好在很快他又换了新的地方,他又遇到了新的狗。

他不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人,他是狗咬他他都要咬回去的人。

只是这样年复一年,不停打架这件事让他开始逐渐厌烦,他收敛起了自己的爪牙。

母亲和他说,准备定居在a城,并且给他找了个继父这件事,他没有反抗。

他生来没见过爹,他的人生十几年里只有妈。

如果母亲过得好,他也希望母亲能稳定下来。

再一次去学校,是高中,他以前的课程学的零碎,压根没有基础,在学校百无聊赖,如果不是他脑子抽了多管闲事,他也许会默默无闻,做一个在课堂上睡觉的学生。

人生第一次,有人愿意接近他,和他做朋友的,是一个叫周行知的人,凑到他跟前,不管他的冷脸,总是贴上来。

他无所谓,只要不惹他,随意。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见钟情!

那个周末第一次遇到李漾,他明显的感觉到心跳的有点快,这样的感受是第一次有。

嘴比脑子快,第一次破天荒的撩人。

他不讨厌这样的自己,生活总要有点色彩,要不然太灰暗了。

李漾就是那抹明亮的色彩,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那种独独对他笑,让他觉得他很特别。

李漾,会给他准备早餐,还有豆浆,只要周末李漾在家,他都能吃到早餐,还能喝到豆浆。

他和李漾说的话,加起来比他十几年都多。

他知道李漾对他有点特别,他看出了李漾喜欢他乖巧的样子,这些他都有,他乐意给他看。

这半年来,他深入乖巧弟弟的戏份太足了,有些陷了进去,都快将曾经的爪牙磨平了。

这个夜晚,韩弃梦到了自己的童年,梦到了摇晃的车厢,灰扑扑的家,还有那些撕咬过他的狗,看不清样子,只记得很疼。

韩弃醒来时,现自己蜷缩着躺在床上,有多久他没有这样过了,自从遇到了李漾,他都差点忘了曾经自己什么样了。

愣愣的看着自己的掌心,一道白色的疤痕,断开了掌纹,这是他徒手握住捅向自己的刀子时留下的。

鲜血刺痛了眼睛,他记得他夺过刀子,反手还给了那人。

人有事没事他不清楚,当天他就搬了家,最后事情的结果,他也不清楚。

反正没人找上门来,应该是没事。

韩弃又躺了好一会,才想起来今天还有事做,他的哥哥,还在等着他。

洗漱完换了身衣服,没有吃早饭,就出了门。

先去家电商城定了洗衣机,又拿着昨晚列的清单去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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