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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魔物界(第1页)

所谓迷宫第一层魔物界,名字其实挺直观的。指的是这里维持了自然风光,城市化程度低,是野生魔物们的乐园。

迷宫外,随着人类城市化建设大发展,其实有挺多魔物已经销声匿迹,躲人类远远的。

就像琳达所说的地精,以前在迷宫外面,地精也是随处可见的怪物。

那时候的地精,并不全是卓尔的奴隶,有不少地精部落保持着自己的原始文化和信仰。

但是吧,伴随着冒险行业的大发展,愣是把人类活动范围内的地精给赶到了地底,甘愿成为了卓尔的奴隶,算是寻求庇护。

人类的活动范围,就是火焰云的光照范围,地精被赶到了永夜之中。

琳达没说的是:因为永夜的关系,卓尔们已经来到地表,掌控了一部分夜空下的大地,并不只是龟缩在地底。

至于为何地精能被赶出火焰云的光照范围,是因为有个冒险者前辈,靠杀地精攒钱买了一套房。

这事鼓舞了后来者争相效仿。

结果地精越来越不值钱,房价却越来越高,地精被掏空了都没见有冒险者,能靠地精再买上一套房。

要想让地精重新变得值钱的话,那可能只有魔物学家宣称地精能壮阳了。

狼人倒是不少见。

永夜可太适合狼人、吸血鬼等夜行黑暗生物生存了。

迷宫内这些黑暗生物,倒是遵循着昼伏夜出的规律,躲避着天空中的太阳。

迷宫内外,真是奇怪。

平时难得一见的狮鹫、出场率很低的骏鹰,还有什么纯洁的独角兽、不洁的双角兽等等,在这迷宫第一层魔物界内,都有机会见到。

至于在这魔物界内,有没有传说中的魔王,那就不得而知了。

以目前的进度而言,暂时没发现能称之为魔王的存在,也没有任何具备有类人智慧的魔物,宣称自己是魔王。

魔物界是最让人觉得熟悉的地方,整体风格与迷宫外的黄石镇相当,符合人对于剑与魔法的想象。

板甲战士、精灵弓箭手、矮人火枪手,这些也都是常见的冒险者身影。

冒险者们进入魔物界,也很有野营、野外探险的感觉:深入林地、翻山越岭、穿越湖泊河流,清除遇到的威胁,发现宝物、荣归故里。

真是完美的人生经历。

一般故事都是这么写的,主角要有个好结局。很正常,普遍来说大家也都喜欢。

留点遗憾、悲剧,或许能增添作品的深度。但是吧,很多作者实力没那么强,特容易写崩,咔咔烂尾被人寄刀片。

烂尾还好,最可气的就是太监,把人骗进坑之后不填坑!

雨夜,洞穴,血腥味扑鼻。

在巴罗夫的指挥下,众人合力将狼人的牙齿和爪子拔下来,装进了密封袋内收好。

心脏单独装进了巴罗夫的铝合金罐子里,放进了他的背包。

之前说的银器,虽然确实有用纯银制作的武器,但是真的不好用。所以除了能用秘银的大佬之外,大部分市面上流通的都是镀银武器,包括银子弹也是镀银。

秘银不是银,但是外表呈现出银白色。比钢铁坚固,又有极佳的延展性。对于狼人、吸血鬼之类的黑暗生物,同样会有抑制治愈、限制恢复能力的效果。

属于是做什么都好用的万用材料。要是能用秘银做子弹头的话,那就是力大砖飞。

加入神祇所化的黄金,制作出精金这种合金后,性能上其实没比秘银高多少,只不过更容易进行附魔,增加魔法效果。

();()  只要舍得花塔克,就能给自己心爱的武器镀银。塔克硬币就是银子做的,是现成的镀银材料。

可惜,准备不充分,狼人脑不好取出来,也不好储存携带。狼人的皮、肉、骨也拿不走,真是浪费了。

不过这也暗合自然循环之理,狼人的尸身回归于大自然,成为了其他路过动物的食物。

“前辈们都说,不要对魔物赶尽杀绝。”巴罗夫说道,“要对自己的猎物有敬意,不能滥杀。”

“地精也在其中吗?”卡莲问道。

“地精不算。地精那种有智慧有部落文明的怪物,不只是因为食物而捕猎,还会因为心情而滥杀。”巴罗夫说道,“他们会为了开心,去虐杀视野内的各种生物,人类、动物、魔物,都算在内。是个性卑劣又残暴的怪物。”

动物指的是猪马牛羊、狮子老虎狼之类的普通动物,没有任何特殊的能力或奇妙之处。

魔物则特指那些魔幻生物。

狄奥看着狼人的尸体连连摇头,他对滥杀无辜没有任何兴趣,只是对于不能吃狼人的尸体,而感到可惜。

他能清楚地感觉到,在吃掉一支由十名地精寻猎者组成的地精小队后,变得是神清气爽,身材变得越发健壮。

地精虽然味道闻起来臭,但是吃起来跟其他的人也没什么两样,就是味道有些发酸。

狄奥很喜欢地精耳朵,吃起来像猪耳朵脆脆的,不喜欢地精手脚,干干巴巴没什么吃的意思。

心脏,是他最不能放过的部位。十枚地精心脏咽下肚,冥滩内又多了十道冤魂。

自从建档整理灵魂、给荷鲁斯提供血食后,狄奥的情况越来越好,没有再出现逃出地牢时,灵魂被撕裂的情况。

有时候狄奥会想起来荷鲁斯跟他说过的话:你一口气吃了一百个灵魂哦。

一百个灵魂。

可是他在逃出地牢后,进入冥滩还是因为误吃了史莱姆核心,只看见十个地牢灵魂和一个史莱姆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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